【评建办[2025]1号】
学生工作部(处)(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):
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审核评估工作安排,为全面了解毕业生个人成长与发展和用人单位满意度情况,决定开展参评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样本采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采取样本及要求
1.用人单位样本:采集毕业满1年(2023届)、5年(2019届)、10年(2014届)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信息,用人单位以毕业时签约单位为准,每届选取接收当年毕业生人数排在前50的用人单位。
2.毕业生样本:采集毕业满1年(2023届)、5年(2019届)、10年(2014届)的毕业生信息,其中2023届、2019届按学校当年毕业生人数(含升学)每个专业5%抽取,2014届按学校当年毕业生人数(含升学)每个专业3%抽取。
二、材料报送
请学生工作部(处)(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)于2025年2月28日(周五)之前,报送以下材料发至评建办工作邮箱:
1、《附件1: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—用人单位采集清单》(电子版);
2.《附件2: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—毕业生采集清单》(电子版)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样本采集工作的 重要性,要严格按照要求,精心采集、认真填报,确保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完整、真实、准确。
2.加强沟通。要加强宣传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,做好与本次采集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沟通交流,确保在后期教育部开展的问卷调查、访谈及走访环节保持信息畅通。
联系人:杨磊,联系电话:0555-2311611,工作邮箱:pjb@ahut.edu.cn
附件1: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—用人单位采集清单
附件2: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—毕业生采集清单
校评建办公室
(教务处代章)
2025年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