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》(办[2016]18号)、《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院工作指引》等相关评建工作进程安排,教师能力发展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拟在第一次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及各教学单位落实整改的基础上,将对各学院(部)开展第二次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(内容)
1、第一次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;
2、2015-2016(2)学期本科课程考核相关材料;
3、2013-2014(2)学期- 2015-2016(2)学期(共5个学期),除试卷及毕业设计(论文)外的其他教学材料(主要是实验教学材料、课程设计或学年论文材料、实习教学材料以及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材料等)。
二、检查办法
“中心”安排检查人员,组成17个检查组赴各学院(部)进行专项教学检查。
1、检查时间:9月19日(周一)、20日(周二)。
2、检查组人员组成:校、院教学督导专家、学院(部)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、教务处及“中心”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,检查组组长由学院(部)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担任。具体人员安排及时间待定。
3、检查方法:校检查组将首先听取被检查学院(部)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、教学秘书(干事)关于整改落实情况的介绍;随后在其引导和协助下,检查人员对该学院(部)前述检查范围(内容)内的材料进行检查。具体包括:一是普查2015-2016(2)学期课程考核材料的齐全情况;二是随机抽取第一次检查中的2门问题试卷、2份问题毕业设计(论文),以及3门2015-2016(2)学期课程试卷和4份其他教学材料,检查其整改情况、齐全情况、质量状况及存档情况。检查结束后,“中心”将汇总各组检查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各学院(部)及相关部门。
三、其他
各学院(部)依照教务处即将出台的《安徽工业大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文档管理细则》,积极开展教学资料自查、整改和评建工作,确保零差错。需要说明的是,本次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及以后的相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将按照即将出台的《安徽工业大学教学差错及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。
教师能力发展中心
2016年8月30日